浙江工商局公布集成灶等产品抽检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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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工商局公布集成灶等产品抽检细则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在6月6日公布了131个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23版),其中包括有集成灶、商用燃气灶和家用燃气热水器等产品。

这3种产品均以以随机抽样的方式在被抽样生产者、销售者的待销产品中抽取。商用燃气灶和家用燃气热水器每批次均抽取2台样品,其中1台为检验样品,1台为备用样品;集成灶每批次均抽取3台样品,其中2台为检验样品,1台为备用样品。

细则指出,集成灶将检验标志、结构、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等30个项目,其依据的检验标准有GB16410-2020《家用燃气灶具》、GB17988-2008《食具消毒柜安全和卫生要求》、GB4706.1-2005《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GB4706.22-2008《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驻立式电灶、灶台、烤箱及类似用途电器的特殊要求》、GB4706.94-2008《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带有电气连接的使用燃气、燃油和固体燃料器具的特殊要求》、GB30720-2014《家用燃气灶具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以及现行有效的其他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等。


转自:厨电参考

关键词: 浙江  集成灶  抽检   编辑:QZ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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