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日,苏州市房地产长效机制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出台的《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提出,全市范围内不再审核购房资格。实施换购住房个税退税优惠(执行至2025年12月31日);实施购房契税补贴(执行至2024年12月31日),对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给予50%契税补贴(最高不超过房屋契税计税依据的1%),对“卖旧买新”的实施分层次购房契税补贴。在苏州购买或拥有合法产权住房且实际居住的非苏州户籍人员,可以申请办理落户。
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家庭首套或第二套自住住房,借款申请人及共同借款申请人中有两人(含)以上共同参与计算可贷额度的,贷款最高限额为1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