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废旧动力电池铜、铝回收率应不低于98%
搜索

工信部:废旧动力电池铜、铝回收率应不低于98%

从工信部获悉,《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2024 年本)》今天公开征求意见。《条件》对再生利用企业要求,铜、铝回收率应不低于 98%,破碎分离后的电极粉料回收率不低于 98%,杂质铝含量低于 1%,杂质铜含量低于 1%;冶炼过程锂回收率应不低于 90%,镍、钴、锰回收率不低于 98%,稀土等其他主要有价金属综合回收率不低于 97%,氟固化率不低于 99.5%,碳酸锂生产综合能耗低于 2200 千克标准煤 / 吨;采用材料修复工艺的,回收利用的材料质量之和占原动力电池所含目标材料质量之和的比重应不低于 99%。

关键词:动力电池  回收   编辑:GYL
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来源标注为“产业在线ChinaIOL”的信息、数据及图片内容、报告及目录均为本网原创,著作权受我国法律保护。如需转载,请注明“来源:产业在线”。

2、本网站注明“来源为其他媒体与网站”的文字、图片和视频,转载是出于非商业性的信息交流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认同其内容的真实性。

3、约稿或长期合作,请联系本网。

以上内容最终解释权归产业在线所有。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