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长虹在回答投资者提问时表示,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鉴于公司2023年度母公司报表亏损以及2023年末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较低的实际情况,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并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同时,为更好地回报投资者,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具体方案的议案》,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的情况下,授权公司董事会制定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方案并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