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武清区交通局机关办公楼中央空调改造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天津市武清开发区软体区馨凯广场5号楼1201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7月0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WQCG2025-120
项目名称:武清区交通局机关办公楼中央空调改造项目
预算金额:112.62万元
最高限价:112.62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价 预算(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采购目录 采购需求 第1包 是 112.62 112.62 空调机组 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45日内完成设备供货与安装调试。(特殊情况以合同约定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的规定。本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20%的扣除。(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三)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四)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注:小微企业以服务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服务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服务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六)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投标人并且满足以下资质条件的均可参加投标。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有效期内);2.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度企业财务报告,或开标前1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3.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至今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凭证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投标单位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4.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非联合体声明函;6.投标人若为法人参加,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人参加,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7.投标人须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6月12日到 2025年06月18日,每天上午0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武清开发区软体区馨凯广场5号楼1201
方式:A.现场领取,携带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授权书加盖公章及标书款汇款凭证或现金至代理公司,报名时间以标书款到账后,且投标人到达现场登记的时间为准。 B.网上领取,请将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标书款转账截图、投标人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标书邮寄地址(顺丰到付),以邮件形式发送至guangjin2017@126.com(邮件标题:项目编号+公司全称),报名时间以标书款到账后,且我公司收到相应邮件的时间为准。
售价:4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07月0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武清开发区软体区馨凯广场5号楼1201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须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有效的投标人,否则将影响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项目登记且交费购买文件的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2)标书费和代理服务费汇款信息: 收款单位:天津广进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浦顺支行 账号:77170154740007051 注:汇款时请以银行转账方式从报名公司账户汇至我公司账户,在备注栏注明 “项目编号-标书款”或“项目编号-代理费”。 本项目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20.0%的价格扣除;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武清区交通局机关
地址: 武清区泉发南路4号
联系方式:022-821919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广进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武清开发区软体区馨凯广场5号楼1201
联系方式:022-5966602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凤芝
电 话:022-59666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