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烟台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烟台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知》(烟政字〔2020〕54号),禁燃区范围涵盖芝罘区、莱山区全域和福山区、牟平区、蓬莱区、黄渤海新区、高新区、长岛综试区部分区域,面积696.6平方公里,共涉及36个街道(乡、功能区)。按照“先立后破、居民可承受、发展可持续”的总体要求,摸清禁燃区内城中村清洁取暖情况,确定需要清洁取暖改造的居民住户,从实际出发科学选取技术路线,积极稳妥推进实施,2026年底前实现禁燃区内清洁取暖应改尽改。
根据初步统计,禁燃区内约有6.57万户居民未实现清洁取暖,其中列入五年城中村改造计划的约4.02万户、需进行清洁取暖改造的约2.55万户。
(一)集中供暖改造。在具备集中供暖条件的区域,优先推进集中供热管网延伸覆盖。到2026年,计划通过集中供暖改造实现清洁取暖1379户。
(二)分散式清洁取暖改造。在集中供暖难以覆盖的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因地制宜推进电代煤、生物质成型燃料代煤、气代煤等分散式清洁取暖改造。到2026年,计划通过分散式改造实现清洁取暖24124户。
(三)城中村改造。已纳入五年实施规划、能够进行城中村改造的村(居),按计划分批次推进城中村改造,通过接入集中供热管网实现清洁取暖。无法按规划实施城中村改造的村(居),应及时纳入分散式清洁取暖改造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