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4年1月1日起,全市新建政府投资或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的办公楼、学校、医院、图书馆、博物馆、科技馆、文化馆、体育馆等公共建筑,保障性住房及单体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大型公共建筑全部按绿色建筑标准设计建造。日前,石市出台《石家庄市开展绿色建筑行动创建建筑节能市工作方案》,提出到2015年底,石市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面积要达到25%,三星级绿色建筑面积占绿色建筑总量比例达到10%。
“具备热计量收费条件的新建建筑和完成热计量改造的既有建筑,全部实行按用热量计价收费。”《方案》要求,2013年底,石家庄市区住宅供热计量收费面积达到住宅集中供热总面积的35%以上,2014年、2015年分别达到40%、50%以上。2013年底,县级市住宅供热计量收费面积达到住宅集中供热面积的15%以上;2014年、2015年分别达到20%、25%以上。完善计量价格及收费政策,2013年10月底前,石家庄市区出台基础热价占比30%、计量热价占比70%的价格政策和“多退少补”收费政策,并在2013年采暖期逐步扩大实行范围。
开展城镇供热系统改造,提高热源效率和管网保温性能,优化系统调节能力,改善管网热平衡。努力改善供热服务质量,细化服务标准和践行服务承诺。推进供热企业市场化经营,培育和规范供热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