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阳光铝今日公告,公司6月12日收到三井物产株式会社出具的《关于与广东东阳光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参股谈判终止的函》,鉴于《意向书》的有效期于2013年6月12日届满,三井物产特以函件形式通知终止参股的谈判事宜。
不过,东阳光铝公告称,虽然参股谈判终止,但三井物产旨在与深圳东阳光及东阳光铝建立长期战略合作关系的方针并未改变,三井物产希望继续与公司在各项业务领域方面寻求新的合作机会。
2012年6月12日,东阳光铝及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东阳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与三井物产株式会社签订《意向书》,三井物产有意取得东阳光铝10.0%至30.0%的股份。东阳光铝、深圳东阳光、三井物产一致希望,今后通过不断协商,逐步于中国境内外开展事业的各相关事项方面建立起长期战略合作关系。
受双方合作的利好影响,东阳光铝去年在签订该合作意向书以后,股价短期内从8.6元左右攀升至10元左右。但是,双方签订意向书一年以来,东阳光铝及深圳东阳光与日本三井就参股的具体合作方式、合作内容等进行多次深入谈判,因各方因素影响,未有最终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