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正式印发关于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的意见。意见提出,综合考虑经济体量、市场主体数量、改革基础条件等,选择部分城市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
首批试点城市为北京、上海、重庆、杭州、广州、深圳6个城市。强化创新试点同全国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联动,具备条件的创新试点举措经主管部门和单位同意后在全国范围推开。
国务院正式印发关于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的意见。意见提出,综合考虑经济体量、市场主体数量、改革基础条件等,选择部分城市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
首批试点城市为北京、上海、重庆、杭州、广州、深圳6个城市。强化创新试点同全国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联动,具备条件的创新试点举措经主管部门和单位同意后在全国范围推开。
1、凡来源标注为“产业在线ChinaIOL”的信息、数据及图片内容、报告及目录均为本网原创,著作权受我国法律保护。如需转载,请注明“来源:产业在线”。
2、本网站注明“来源为其他媒体与网站”的文字、图片和视频,转载是出于非商业性的信息交流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认同其内容的真实性。
3、约稿或长期合作,请联系本网。
以上内容最终解释权归产业在线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