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刚刚,国家商务部发布2022年第22号公告《关于原产于日本、韩国和欧盟的进口取向电工钢所适用反倾销措施的期终复审裁定》。裁定提到:自2022年7月23日起,对原产日韩欧盟的取向硅钢继续征收反倾销税(NSC:45.7%、JFE:39%;欧盟公司:46.3%;Posco:延续2018-11号公告执行价格承诺),为期5年。
据悉不久前,中国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接受了商务部的提议,决定从(2022年)今年7月14日起,对从日本、韩国和土耳其进口的腈纶(不包括聚丙烯腈级原丝)继续征收反倾销税,为期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