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批复《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这是继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全国国土空间规划纲要(2021—2035年)》后,首部经国务院批准的跨行政区国土空间规划,对深化“多规合一”改革精神、完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具有重要的示范意义。
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范围包括上海市青浦区、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全域,约2413平方公里。示范区的目标定位是,要建设成为人类与自然和谐共生、全域功能与风景共融、创新链与产业链共进、江南韵和小镇味共鸣、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共享的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