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5日,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关于禁止生产以氢氟碳化物(HFCs)为制冷剂的家用电冰箱和冷柜产品的公告(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为履行《保护臭氧层维也纳公约》和《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以下简称议定书),根据《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和《中国履行<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国家方案(2025—2030年)》要求,家用电冰箱和冷柜行业将全面禁止氢氟碳化物(HFCs)作为制冷剂的使用。为履行议定书规定的目标,推动行业向低碳环保的技术方向发展,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2026年1月1日起,禁止生产以HFCs为制冷剂的家用电冰箱和冷柜产品。
二、本公告所适用的家用电冰箱和冷柜产品是指附表中标准所规定的家用电冰箱和冷柜产品。
三、各有关部门应督促企业认真执行上述规定,切实做好家用电冰箱和冷柜行业制冷剂用途HFCs的淘汰工作。对违反上述规定使用HFCs的企业,由地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