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深圳市福田区发展和改革局、深圳市生态环境局福田管理局印发《深圳市福田区支持绿色低碳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
其中提出,鼓励辖区产业园区(楼宇)通过建筑节能、资源循环利用和绿色交通设施建设等方式进行绿色化改造,对实际建设投入100万元以上且节能率10%以上的项目,按项目实际建设投入的20%以内,给予最高200万元支持。
按市、区相关技术标准(指引)完成产业园区(楼宇)绿色低碳改造的项目,给予最高10万元支持。措施自2025年11月11日起施行,至2026年12月31日止,由深圳市福田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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