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北京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对《北京市延庆区农村地区清洁取暖设备更新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集意见的公告。
北京市延庆区农村地区清洁取暖设备更新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中显示:对清洁取暖设备运行使用满10年(燃气壁挂炉判废年限为8年,以企业产品明示为准)或虽没有达到上述年限经认定具备报废标准的清洁取暖设备,参照家电下乡补贴的方式,由农村住户市场化自行购买符合要求的清洁取暖设备,完成申报、审核、改造及补贴发放的工作。
其中提到:
(二)设备参数规范
更新的设备要坚持节能高效,空气源热泵、蓄热式电暖器、燃气壁挂炉等设备的技术标准,不得低于《北京市清洁取暖设备更新的有关性能指标》。农户在更新设备过程中要根据实际情况科学选择设备品牌和型号,“煤改电”用户不得选择燃气壁挂炉,“煤改气”用户不得选择空气源热泵产品,蓄热式电暖器用户可以选择热泵类产品更新。要充分考虑本区域电力、燃气等能源保障问题,进行科学选型,避免出现设备更新盲目求大导致出现能源供应问题。
(三)补贴标准
煤改电设备:由农村住户市场化自行购买符合要求的清洁取暖设备,按照产品销售价格的40%进行补贴,其中市财政补贴30%、区财政在此基础上补贴10%。空气源热泵类产品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0.6万元/户,其他产品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0.36万元/户。设备安装(更新)用户选用的设备需符合相关参数标准,经审核确认后依据设备采购发票按相应标准给予补贴,其余部分用户自筹。
“煤改气”设备:市区两级财政按照用户采购清洁取暖设备价格进行补贴,补贴标准为采购价格40%(市、区财政分别补贴30%和10%),补贴上限为0.36万元/户。
燃气户内管线、户外燃气管线引入口安装没有补贴。由用户在完成取暖设备安装后自行到北京燃气延庆有限公司进行报装,户内管线建设和燃气技防设备(浓度报警器、泄漏切断保护装置等)费用由用户承担。浓度报警器质保期限为2年,超过质保期限,更换费用由用户承担。每处宅基地仅设置一个引入口,涉及一宅多户时,可在引入口增设燃气表,用户如新增燃气引入口,自行到北京燃气延庆公司报装,承担新增燃气引入口及户外管线施工费用。
针对一次性支付设备资金有困难的低收入家庭农户,对低保户、五保户等特殊困难群体,区级加大补贴力度,在市级补贴30%的基础上,区级补贴30%。“煤改电”设备空气源热泵类产品市、区两级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0.9万元/户,其他产品市、区两级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0.54万元/户,“煤改气”设备市、区两级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0.54万元/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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